

11月11日,云南通報赤裸小孩事件,回應了輿論關切,厘清了事實真相。孩子身體健康、無虐待行為、不存在非法牟利,詳實的調查讓網友關切得以安放,但事件暴露的家庭教育問題卻值得深思。
孩子模仿寵物爬行、長期不穿衣服的行為,本質是家庭教育中的引導缺失。父母固然擁有教育自主權,但需以兒童社會化發展為前提,不能以“天性”為由忽視基本生活規范和社會融入需求。當“自然教育”淪為脫離現實的極端實踐,反而會剝奪孩子適應社會的能力,也會讓家庭教育迷失在任性的執念中。
什么是合格的父母,什么是科學的家教,答案從不在“標新立異的理念”里,而在“以孩子為本”的責任中,在科學育人、依法育人的軌道上。家庭教育促進法中,對“家庭責任”有明確規定,包括“引導孩子養成良好生活習慣和行為習慣”“根據年齡和個性特點進行科學引導”“樹立正確的家庭教育理念”等諸多內容。這些規定既是父母履行監護職責的行為準則,更是科學家教的核心遵循,為“合格父母”的定義劃出了清晰的法律與責任邊界。
每個孩子都不是父母實踐個人理念的“試驗品”,而是擁有獨立成長需求、受法律保護的生命個體。真正的愛,不能偏離法律底線與孩子成長本質,而要尊重孩子的成長節奏和發展需求,給予孩子正向的守護、引導和滋養。
沒有人是天生的合格父母,但以法律為底線,以科學為指引,以責任為底色,能讓我們在育兒路上不斷校準方向,讓每一份愛都帶著理性的溫度與責任的重量。希望這場輿論風波能喚醒更多父母的責任意識,讓家庭教育回歸“育人”本質,讓每個孩子都能健康、有序地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