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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價彩禮是重要的民生問題,已經引發一系列社會后果。2023年2月13日發布的中央一號文件再次指出,要“扎實開展高價彩禮、大操大辦等重點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自2017年中央一號文件發布以來,國家就對彩禮問題予以高度關注,相繼出臺相關文件,充分說明治理農村地區彩禮問題的重要性與緊迫性。治理高價彩禮既是鄉村振興的現實需要,也是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重要前提。
■ 靳小怡
2023年2月13日發布的中央一號文件再次指出,要“扎實開展高價彩禮、大操大辦等重點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自2017年中央一號文件發布以來,國家就對彩禮問題予以高度關注,相繼出臺相關文件,充分說明治理農村地區彩禮問題的重要性與緊迫性。治理高價彩禮既是鄉村振興的現實需要,也是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重要前提。
高價彩禮后果嚴重,國家治理勢在必行
高價彩禮是重要的民生問題,已經引發一系列社會后果,不利于鄉村振興戰略的順利實施和人口社會可持續發展。高價彩禮并不意味著女性地位的提升,也不能保證婚姻的幸福,它帶來的是社會不同群體的利益“普遍受損”。
首先,由于男女比例失調,女性成為婚姻市場的稀缺資源,高價彩禮有誘發“拐賣婦女”的可能,有兄弟的女性往往成為“換婚”的犧牲品,女性權益進一步受到侵害。
其次,遭受過成婚困難的已婚男性由于難以支付高價彩禮,往往經媒人介紹,從經濟發展更為滯后的外省娶妻。其妻子年齡明顯較小,婚后發生婚姻暴力的概率較高、婚姻滿意度較差。
再次,部分農村大齡未婚男性具有被迫性、聚集性和脆弱性三大特征,高價彩禮致使一些家庭“因婚致貧、因婚返貧”,高價彩禮引發“騙婚”的現象在欠發達的農村地區頻發,給大齡未婚男性及其老年父母以及社區發展均帶來不利影響。
最后,近十年來,高價彩禮影響了農村的初婚年齡。不但使30歲以上的“晚婚”現象增加,成為農村男性成婚難的主因,還致使19歲以下的“早婚”現象增多,這是農村男性盡早搶奪稀缺的可婚配女性人口的策略,也是男性婚姻擠壓加重的直接表現,對農村婚姻的穩定性與生育率產生負面影響。
高價彩禮成因復雜,決定了治理的艱巨性
高價彩禮問題的成因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
第一,人口性別失衡帶來的男性婚姻擠壓是直接原因。我國人口性別失衡的主要誘因是長期偏高的出生性別比,隨著1980年以后出生的過剩男性人口逐步進入婚姻市場,婚姻擠壓的累積效應日益凸顯。傳統“女性向上匹配”的婚配模式帶來“自西向東、從農村到城市”的女性婚姻遷移。因此男性婚姻擠壓高度集中在以中西部為主的欠發達農村地區。近年來,彩禮問題在這些地區愈演愈烈,正是男性婚姻擠壓日趨嚴峻的集中體現。
第二,父系家族制度與嫁娶婚姻模式是根源性原因。“單系偏重”的父系家族制度與嫁娶婚姻模式是彩禮存續的根源性原因。“單系偏重”以父系、父權、從夫居為主要表現形式,決定了女性在家庭和社會中的從屬地位,這在相對落后的中西部農村是比較突出的問題,也是“重男輕女”“男孩偏好”和“天價彩禮”盛行的共同誘因。所謂“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這種“買斷”和“交割”成為男方向女方父母進行經濟補償的基本邏輯,并在男性婚姻擠壓條件下抬升“新娘價格”。加之,農村地區父母普遍存在“不孝有三、無后為大”“延續香火”等觀念,這種“父輩責任”和社會習俗在家庭社區層面進一步助推彩禮攀升。
第三,市場化加重消費主義與攀比心理,婚姻被過度物化。隨著農民物質生活條件的明顯改善,利益至上的“交換觀念”也在農村婚嫁習俗中打上了烙印,勞動致富與超前消費為彩禮上漲提供了可能。在社會關系相對穩定、以“熟人社會”為特征的農村社區,文化風俗對彩禮影響較大,受到攀比心理影響,村民往往將高價彩禮與“有面子”畫上等號,將彩禮金額與家族的社會地位、經濟實力聯系起來,認為較高的彩禮才顯得新娘有身價、娘家有地位。
最后,城鎮化、現代化重塑農村代際關系,分家提前進一步抬升男方婚姻花費。隨著城市化進程推進,大量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深深影響著農村傳統的代際關系,適婚青年個體意識凸顯,夫妻關系重要性上升,老年父母地位下降,徹底改變了傳統農村的大家庭居住模式,結婚時即與男方父母分開居住成為主流,婚房成為很多地區成婚的先決條件,再加上物價房價上漲等因素,進一步推動彩禮的上漲與貨幣化。
對癥下藥,進行常態化的綜合治理
根據2018年西安交通大學公共政策與管理學院“百村調查”數據,我們對11省的農村男性婚姻花費進行全面分析,基于彩禮、婚房、婚禮、謝媒費等多項指標,發現當代中國農村男性婚姻成本的類型特征存在“西部偏彩禮、東部偏婚房”的明顯地區差異,說明高價彩禮是西部農村男性成婚難的主要原因、男性婚姻擠壓更嚴重,而東部農村男性結婚花費高的癥結在于婚房。因此,僅就彩禮而言,治理的重點和難點在西部,但就目前各類婚姻花費在城鄉同時攀升的現實境況而言,治理的內容和人群應更多元,解決年輕人因過高婚姻花費而結婚難的問題。
高價彩禮及其他婚姻花費不斷攀升的成因復雜,其治理應是綜合性的。目前的治理手段主要從彩禮婚宴數額的規定入手,多面向未婚女性及丈母娘,短期內可以治標,但從長期來看則難以治本,需要與鄉村振興戰略、婦女權益保護與發展等工作相結合,進行常態化的綜合治理。
其一,減少教育與就業的性別歧視、充分發揮婦女在鄉村振興中的作用,切實提高婦女地位。性別不平等是催生高價彩禮的溫床,通過提升女性受教育水平、就業質量和經濟獨立性,建立性別平等意識,不把婚姻幸福寄托在男方給予的高價彩禮上。
其二,宣傳倡導“愛情是婚姻基礎”的婚戀觀,以具體實例說明“高價彩禮換不來幸福婚姻”,引導適婚青年樹立“提升個人能力”“家業自己創”的奮斗觀。
其三,面向社區和中老年父母進行移風易俗觀念宣傳,淡化“幫助兒子成婚才算盡父母責任”“養兒才能防老”的傳統觀念,加強社會養老保障,保護老年人合法權益,避免因結婚而過度“啃老”的現象。
其四,加大對中西部農村地區的資源投入,縮小地區城鄉差距,提升農村人口教育水平與職業保障,增加個人收入,提高婚姻支付能力,切實提升人民生活質量。
其五,與生育友好型政策對接,建立一攬子的家庭友好型政策,加大房地產市場監管力度,為新婚夫妻購買首套房提供更多福利。
最后,結合當地文化與經濟實行精準施策。由于省際乃至不同縣域的經濟發展差異大,地理與人文環境千差萬別,對彩禮的治理應深入不同地區科學調研,因地制宜地制定能被當地大多數群眾接受的規章制度。
(作者為西安交通大學公共政策與管理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