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1月1日正式實施以來,為平等保障離婚訴訟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確定離婚雙方的財產分割范圍,更好地審理離婚糾紛案件,近日多地發出本省首份《夫妻共同財產申報令》。
南昌青云譜法院發出江西首份《夫妻共同財產申報令》
中國婦女報全媒體記者劉旭/曹陽陳明喜發自南昌1月3日,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譜區人民法院就審理的一起離婚糾紛案件,向雙方當事人發出《離婚案件當事人夫妻共同財產申報令》。據了解,這是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后,江西省發出的首份《夫妻共同財產申報令》。
“該案中原告龔某某與被告王某因長期分居導致夫妻感情不和,無法繼續共同生活,故請求法院判決與被告離婚。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六十七條第二款規定:離婚訴訟期間,夫妻雙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報全部夫妻共同財產的義務?!必撠煂徖碓摪傅那嘣谱V區人民法院立案庭負責人胡文龍說,青云譜區人民法院發出的《夫妻共同財產申報令》便是根據這一新規所出臺的一項創新舉措,有效地解決了長久以來在離婚訴訟司法實踐中存在的一個難題。
胡文龍表示,此次發出的《夫妻共同財產申報令》不僅告知當事人申報的適用情形、時間、填報要求和內容,還明確當事人未如實申報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經核實存在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可判決未申報方少分或者不分該項財產?!吨腥A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的出臺,為平等保障離婚訴訟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防止并遏制離婚訴訟當事人隱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行為提供了更加充足、有力的法律保障。
邯鄲磁縣法院發出河北首份《夫妻共同財產申報令》
中國婦女報全媒體記者周麗婷/崔巖劉佳琪發自石家莊1月3日,河北省邯鄲市磁縣法院向一起離婚糾紛案件雙方當事人發出《離婚案件當事人夫妻共同財產申報令》。這是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后的河北省首份《夫妻共同財產申報令》。
本案中,原告李某某以被告王某某違反夫妻忠誠義務為由,訴請與被告離婚并要求精神損害賠償,被告請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并請求對原告隱藏、轉移的夫妻共同財產判令原告不分或者少分。2023年1月3日,磁縣法院向雙方當事人同時發出《離婚案件當事人夫妻共同財產申報令》和《離婚案件當事人夫妻共同財產申報表》,限期當事人雙方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申報夫妻共同財產,并要求當事人雙方在所填報的《離婚案件當事人夫妻共同財產申報表》上每頁簽名并簽署填報日期,同時對逾期或不如實申報的法律后果予以釋明。
磁縣法院發出的《夫妻共同財產申報令》有效解決了長久以來在離婚訴訟司法實踐中存在的一個難題,也意味著財產申報將正式成為離婚糾紛案件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僅能夠有效地幫助人民法院最大限度地查實當事人的財產狀況,確保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地處理離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問題,還有助于節約訴訟成本,促進當事人誠信訴訟。
溫州鹿城法院發出浙江首份《夫妻共同財產申報令》
中國婦女報全媒體記者姚改改/鹿萱發自溫州1月3日,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向一起離婚糾紛案件雙方當事人發出《離婚案件當事人夫妻共同財產申報令》。據悉,這是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1月1日正式施行后的浙江省首份《夫妻共同財產申報令》。
近日,原告溫某與被告吳某因家庭瑣事、分居等原因而感情不和,無法繼續共同生活,請求法院判決離婚。同時,原告溫某還依法向法院申請調查令調查夫妻共同財產,要求對原被告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在以往的離婚案件審理中,一方當事人隱匿夫妻共同財產的情況屢見不鮮,加上平常生活中,對對方收入、財產情況不甚了解,導致法院的財產調查工作難以順利開展,當事人合法權益亦無法得到有效保障。為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鹿城法院將原有的《離婚案件財產申報告知書》修訂為《離婚案件當事人夫妻共同財產申報令》,一并推出《離婚案件當事人夫妻共同財產申報表》等法律文書,在向離婚訴訟當事人送達受理案件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時同時送達,明確告知當事人填報的相關要求、權利義務和未如實申報的法律后果,該制度的實行將離婚案件當事人如實申報夫妻共同財產確立為當事人的一項法定義務,這無疑也為家中沒有掌握財政的一方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申請法院調查也有了法律依據。
六安裕安法院發出安徽首份《夫妻共同財產申報令》
中國婦女報全媒體記者王蓓/盧秉方發自合肥男方要求提出離婚的女方必須“凈身出戶”,不得分割雙方共同財產。為平等保障離婚訴訟當事人的合法權益,1月4日,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區人民法院當庭向一起離婚糾紛案件雙方當事人發出《夫妻共同財產申報令》,依法責令雙方如實申報全部夫妻共同財產。據悉,這是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正式施行以來,安徽法院發出的首份《夫妻共同財產申報令》。
2011年,原告李某與被告孫某結婚,婚后育有一子。十多年來,雙方一起共同打拼,跑過物流、開過超市,積累了殷實的家庭財產。然而,共同打拼的歲月并未換來和諧美滿的生活,夫妻二人經常為家庭瑣事發生爭吵。2021年5月雙方再次爭吵后,李某離家出走,雙方分居生活至今。李某認為,自己作為妻子,多年來和男方共同打拼,并為家庭傾心付出,理應平均分割雙方共同的財產。被告卻提出,李某想要離婚,必須“凈身出戶”。李某認為孫某嚴重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權益,為此,向裕安區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請求法院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經過法官釋法明理,雙方當事人均如實填寫并提交財產申報表。為法庭有效查明夫妻雙方真實財產、依法高效處理財產分割問題奠定了堅實基礎,體現了“平等、誠信”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